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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办 事 指 南
    办理结婚证需备手续:双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4张2寸合影、工本费9元。
    办理离婚证需备手续:双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结婚证、每人2张寸照、工本费9元。
    办理流动人口证需备手续:身份证或户口簿,男的可代办,女的需到村妇女主任处开据流动人口婚育证明,并到镇计生服务所做妇检。
    合作医疗费用兑付需备手续:合作医疗证、患者病历诊断证明书、病历、住院用药清单、发票、户主身份证(原件、复印件)。每周一、三、五兑付。
   办理低保有关事项
    农村低保:家庭人平纯收低于70元/月,向村提出申请,经村委会审查,村务公开栏公布6天无异议者,村发放低保申请表,村每季度召开评审会议,符合条件者上报社会事务办,户主提供身分证、户口簿,村务公开栏进行二榜公布,社会事务办调查核实后报县民政局审批。村务公开栏进行三榜公布,下月月初再发放低保证及存折(有粮食直补金的同折)。
    城镇低保:家庭人平纯收低于150元/月,向居住的村委会或社区提出申请,村(社区)进行公布6天,按月批,遵从“应保就保、动态管理”原则。

   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有关规定
    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,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,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女子的公民征收的费用.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,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。
   《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:违法生育子女的,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(镇)人民政府,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。
    1、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,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,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。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。
    2、提前再生育子女的,每提前一年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,不足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。
    3、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,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,再每多生一个子女的,依次增加三倍征收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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